全省早教托育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设有早教托育相关专业的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等文件精神,科学有效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和水平,形成和展示湖南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特色和成果,湖南省早教托育学会决定开展“首届婴幼儿早教托育微视频及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单位
湖南省早教托育学会主办,各会员单位协办。
参评对象
全省早教托育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设有早教托育相关专业的院校。
评选内容及要求
第一类:婴幼儿早教托育微视频评选
1.作品内容
早教托育机构可提供活动案例,包括亲子活动案例、托育活动案例、家长育儿活动资源等;妇幼保健机构可提供婴幼儿保健与养育照护科普作品;院校可提供婴幼儿照护教学案例等。
2.作品要求
(1)活动内容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以安全健康,科学规范为基本原则,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主题突出、目标明确、过程完整,有较强的实用性、创新性。
(2)视频时长8-10分钟为宜。
(3)早教托育相关从业人员可录制与婴幼儿互动的真实现场,也可模拟真实场景进行拍摄,对参与活动的人员数量不做具体限制。
(4)视频作品中不能出现播放器标识、电视台标、应用软件等商标符号。视频采用16:9(1920*1080)拍摄,帧数不低于25帧/秒,格式为MP4,大小不超过500M。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使用语言和文字规范、准确,声音清楚,能真实反映婴幼儿照护或保健情境。作品要有片头,片头时长5秒,蓝底白字,须明确活动名称、月龄段等信息,教学过程中的语音须添加字幕,有条件的拍摄者可现场收音。
第二类:婴幼儿早教托育优秀论文评选
1.论文内容
论文围绕早教托育理论研究与实践的相关内容,涉及早教托育活动实践与探索、婴幼儿卫生保健与养育照护、早教托育机构环境建设研究与实践、早教托育机构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研究与实践、保育从业人员专业成长与发展、早教托育事业发展实践探索等。
2.投稿论文要求
(1)具有原创性、科学性和实践性;主题明确、题目简练、论点鲜明、论据充足、数据准确;文风端正、表述规范。
(2)文章要有标题(不超过35个字符)、姓名和单位、摘要(200字左右),关键词(2-3个),正文、参考文献(标明出处),字数3500-5000字,标题字体为黑体三号,副标题(姓名和单位)字体为楷体三号,正文仿宋三号,行距1.5倍,正文后自附查重报告,重复率须低于10%。
评选和奖励
(一)评选由湖南省早期托育学会负责组织评选。
(二)评选类别:分设“微视频”和“论文”两类,每类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奖项,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30%、三等奖占比55%。
(三)评选结果在湖南省早期托育学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获奖者由湖南省早教托育学会颁发获奖证书。
(五)一等奖微视频和论文将在湖南省早教托育学会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和刊载,并推优在学会年会上进行主题分享。
活动注意事项
1.参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2日24:00。
2.同一单位可以同时安排多人参评,数量不限。同一名参评者微视频和论文数量不限。
报送方式及要求
报名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缴费后将汇款截图连同参选作品放至同一个文件夹。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hnszjtyxh@163.com,邮箱名称(文件名)请统一编辑命名为“婴幼儿早教托育微视频/论文评选活动+作品名称+作者”。
联系人:湖南省早教托育学会刘老师 19313160771。
其他
1.评选纪律
为端正学风、提高学术质量,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真实可靠;严禁盗用或抄袭他人作品,凡经查实的学术不端,一律取消参评资格。投稿者必须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
2.评选的费用
本次微视频评选收取参评费60元/个,论文评选收取参评费60元/篇,主要用于评审、打印费用等。
缴费方式:
户 名: 湖南省早教托育学会
账 号: 1901 0160 0910 0314 551
开户行: 工行长沙银迅支行
开户银行代码: 10255100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