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级新生开展“唱红歌 铸民魂”合唱 比赛的通知
日期:2021-10-14 10:26:08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浏览量:631

拓展美育艺术实践形式,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班级凝聚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级新生红歌合唱比赛,现将活动组织办法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落实教育部对大学美育工作提出的“实践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等综合实践要求,秉持中华美育精神,推动美育协同创新。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探索新时代高校美育实践形式,助力大学生综合艺术素养提升。

二、活动主题

唱红歌  铸民魂

三、活动目的

增强2021级新生的爱国热情、振兴中华的责任感和班级的团队精神,全面推进和谐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通过本次大赛展现当代大学生风采,通过比赛唱出对祖国的祝福!唱出学校的蓬勃发展!唱出学院的凝聚力唱出当代青年的热情与朝气!唱出班级风采

四、参赛对象

小教学院、数理学院2021级全体新生

五、比赛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21年102215:00—17:00

(二)地点:校本部艺术馆

(三)参赛内容要求:红色革命歌曲、积极向上的励志歌曲为主(后附参考目录,也可自选)

1.参赛曲目主题必须积极向上;  

2.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组成一个合唱队,原则上人人参加,各参赛队需统一穿着装、发型;

3.演唱形式新颖独特,舞台效果好。在不影响演唱水平发挥,以唱为主的前提下,可以安排其他符合曲目内容表现的辅助表演形式,如领、伴舞、情景表演等演唱中允许有队形变换,简单的动作表演与道具利用。

六、歌唱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采取分制,最终分数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平均分而定:

1.形象分(30%):精神风貌良好,发型、服装统一、美观、大方队形编排整齐唱姿优雅自然;

2.基本分(40%):音高准确、节奏准确、音色优美、咬字清晰、音乐完整;

3.技术分(20%):能准确把握歌曲的风格、特点,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声情并茂,有较强的舞台感染力,能调动现场的气氛;

4.纪律分(10%精神饱满、队形整齐有特色、上下台整齐有序。组织有序,纪律严明。

七、奖项设置及评奖办法

1.团队奖:分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在此基础上,另设最佳表演奖最佳组织奖”、“最佳创意奖”若干;

2.个人奖: 根据参赛情况,设最佳指挥”、“最佳领唱”、“优秀工作人员”等个人奖项若干。

八、其他事项

1.训练安排:辅导员、导师、班助、教官协商安排,每天保证一定时间进行针对性训练,下附各新生班本学期音乐课任课教师,选曲与专业指导,建议班级导师主动联系。2151-2155、2101-2102罗升岑;谢宇琪(2103)胡建明(2104)邹懿(2106、2107)沈洋(2105、2108)韩晗(2109)

2.比赛顺序由抽签的结果决定,不参加抽签者视为弃权。

3.参赛队需保持赛场纪律。如有违反纪律的情况发生,视情节对相应代表队的最终成绩扣分,最高扣5分。 

附件:

参考曲目(可结合专业老师意见,自选曲目,但必须符合主题要求)

1.《唱支山歌给党听》

2.《打靶归来》

3.《强军战歌》

4.《红旗飘飘》

5.《我们走在大路上》

6.《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7.《军港之夜》

8.《歌唱祖国》

9.《爱我中华》

10.《国家》

11.《我爱你中国》

12.《团结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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