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工程建设、维修、采购项目 管理、监督的补充规定
日期:2023-12-3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8

关于学校工程建设、维修、采购项目

管理、监督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维修、采购项目的管理监督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其他高校相关经验,联系正规博彩网站实际,在学校《正规博彩网站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正规博彩网站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等已出台的制度基础上,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关于应急项目的审批及实施流程的补充规定

工程建设、货物采购和服务采购项目如属于应急项目,应由项目使用部门提交应急项目意见,按照权限在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定,按应急项目管理办法简化各项审批流程,保证项目按应急时间完成。应急项目管理办法由后勤保卫处负责制定上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通过。其它项目一律严格按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

二、关于工程项目监理及开工报备的补充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预算没有超出市财政评审限额标准的、校内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在30万-100万元以内的,学校采购部门根据监理计费标准议价比选,聘请监理负责项目的管理,对学校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及进度等负责,工程监理费由校方按上级文件规定经与监理方议价决定,审计处对监理项目开展抽查监督等审计工作。

校内招标预算在30万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审计处对工程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审计监督,学校采购部门或使用部门在项目开工时应提前告知审计处,审计处对项目质量、工程变更、隐蔽工程施工、工程进度等履行审计职责。

所有校内招标的工程建设(含维修、改造)项目实行开工审批制,开工前向主管后勤副校长报告,由主管后勤副校长签署开工意见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关于工程项目造价及预算编制的补充规定

学校10万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使用部门或采购部门提出建设需求清单和设计图,由资产部门牵头会同使用部门聘请造价咨询公司尽快完成工程造价并编制预算,审计处对预算报告进行复核,按学校内控规定,确定招标上限值,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后勤保卫处根据建设需求编制工程项目概算,通过竞价确定施工单位后,按学校内部政策下调3%签订施工合同,参与竞价的施工单位由采购招标部门通过比选产生,并建立校内维修施工单位资源库(每年招标2-3家公司)。工程完成验收后,由审计处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结算审计。

零星货物采购及服务项目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3万元以下的校内自审工程建设项目,无需下调3%。

需要财政评审的项目按财政评审要求执行。

四、关于工程项目及货物采购项目验收的职责确认的补充规定

50万元以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由使用部门、采购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业务归口部门、审计部门、纪检部门参加,各个部门的职责如下:

使用部门:管“质量”,对项目质量负责,并签署意见;

采购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管“数量”,对照项目清单查验项目清单完成情况,并签署意见;

业务归口部门:负责审查项目申报是否规范,采购是否按合同如期完成,使用部门意见是否完全表达,后期管理是否有方案;

审计部门:审查项目是否通过预算审计,合同签订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按学校内部规定在预算审计基础上下调3%确定上限值进行公开招标,并签署意见;

纪检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管,并签署意见。

重大工程项目或技术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含网络信息、正规博彩网站等),由使用部门或采购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向学校领导提议聘请相关行业专家主导,确保验收公正。

五、关于工程变更及签证的补充规定

学校自行组织的基建(维修)项目及采购项目工程变更及签证由工程项目监理或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员根据施工方的要求提出,现场签证人员包括监理、现场管理员、工程项目负责人。现场签证时,应有审计处人员到场参与审计监督。项目监理和现场管理员负责确认变更内容、数量,拍现场照片并填写工程变更签证单,参与人员现场签署意见。变更金额未超过预算3%或变更金额10万以下的,按程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审批;变更金额超过预算3%或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按程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校长审批。同时,变更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须通过校长办公会审定,10万元以上的报党委会审定。隐蔽工程建设施工时可参照此执行。

通过财政评审的学校新建项目按财评中心有关文件执行。

六、关于工程建设及货物采购项目合同签订的补充规定

工程建设及货物采购项目经公开招标,在下达中标通知书一个月之内必须签订合同。

其它校内招标(含工程与货物采购)项目在开工建设或采购前必须签订合同。

严肃合同签订纪律,合同签订的承办人对合同的规范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附则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