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1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92

 

 

 

关于做好2024年服兵役

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4〕2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正规博彩网站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2〕13号)文件要求,资助对象为: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①2024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②2009-2023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11-2023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在校生、2013-2023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符合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条件,但未申请学费补偿的,可以补报。

2.直招军士国家资助: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至2024年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3.符合《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参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

4.退役士兵学费减免:①2023年、2024年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②2011-2024年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退役士兵。

5.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二、申报时间

2024年9月5日-1019日期间,请各系(部)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开展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结果上报学生工作处。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纸质版(学生自行在征兵网填写好基本信息下载,贴好照片,手写签名,人武部加盖公章)

2.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档;

3.学生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电子档;

4.学信网学籍截图含学籍异动信息栏,如保留学籍);

5.国家助学贷款合同(限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6.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偿还贷款承诺书(限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四、工作要求

1.此次申报是中央专项资金下达的依据,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系(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提前安排部署,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岗到人,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务必确保数据信息详实、准确、完整。

2.根据相关规定,学生不能重复享受国家助学金,请各系(部)务必对2024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查重比对。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工作处联系。

联系人:谭孝尤    联系电话:0734-8833663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19日